引言(四)彌撒中聲音的運用
四、彌撒中聲音的運用
在拉丁彌撒經的「通用禮規」(Rubricae Generales)中列出了需要以「高声清晰的声音」(clara voce)誦讀的內容,並補充說明其餘部分則應以「低声」(secreto)方式誦讀。【見第XVI章第1節】。在第XVI章第2節中說道:「神父應當極為謹慎,確保以高声清晰的声音(clara voce)誦讀的內容發音清晰與恰當。」因此,在本《彌撒經》中,clara voce被譯為「清晰聲音」。禮規繼續說明,以清晰聲音發出的內容應「不要過於匆忙,而是要讓他能專注於所讀內容;也不要過於緩慢,以免使聽眾疲倦;聲音不要過於響亮,以免打擾在同一教堂同時舉行禮儀的其他人;也不要聲音過於微弱,以免在場者聽不見;而是應以適當的、虔誠的聲音,既能激發協助禮儀者的虔敬之心,同時也讓他們能理解所讀的內容。另一方面,對於需要以secreto方式誦讀的內容,他必須清楚發音以便自己能聽見,但不讓旁觀者聽到。」在本彌撒經中,secreto被譯為「低聲」。值得注意的是,安立甘印度的禮儀1使用「神秘的」靜默,並要求神父「私下」而非「秘密地」祈禱。
由於拉丁通用禮規如此說明某些內容應以「清晰聲音」(clara voce)或「低聲」(secreto)誦讀,一些禮儀學者認為只需要兩種聲調。但在「羅馬禮規」(the Rituus)【參見IV, 7;VI, 4和5;X, 1】中,某些內容被要求以「抑制聲音」(submissa voce)或「中等聲音」(voce mediocri)(在本彌撒經中譯為「柔和聲音」subdued voice)誦讀,因此大多數權威學者主張應該有第三種聲調,介於前兩者之間。
請注意,在每種情況下都需要使用聲音本身。也就是說,彌撒確實是發出聲音的祈禱,即使是以secreto(低聲)誦讀的內容也必須出聲誦讀,而非僅在思想中構想而不用口形成單詞。但在形成單詞時,我們可以在聲帶處發聲(即實際發聲)或在牙齒和嘴唇處發聲(即耳語)。在《日課經》中,secreto一詞似乎指用舌頭和嘴唇形成單詞而不產生可聽見的耳語/默唸,但在《彌撒經》中明確指出,當主祭在彌撒中以secreto(低聲)方式誦讀內容時,他應當能夠聽到自己的聲音。因此,後一術語在彌撒經中使用時不應翻譯為「秘密地」。
問題在於secreto是指耳語還是發聲,因為「通用禮規」說當主祭以低聲說話時,附近的其他人不應聽見,只有他自己能聽見。有一個相關事實。「羅馬禮規」(the Rituus)【參見VII, 7;IX, 3;X, 4】說,柔和聲音是通過將聲音稍微提高到secreto說話的音調之上而達到的,這似乎表明當主祭以低聲誦唸時,他是在發出一種聲音,只需稍微增加音量就能產生柔和聲音。因此,禮儀學者認為「vox」一詞意味著使用發聲,而這暗示耳語/默念是被禁止的。
此外,禮規中的三種「聲音」似乎是指在同一種言說方式中使用三種不同的音量,而非三種不同的禮儀誦讀方法。換言之,無論是以「清晰聲音」、「柔和聲音」還是「低聲誦讀」,都應以完全相同的謹慎態度、相同的精確度和相同的節奏發聲。無論使用哪種聲調,都不應匆忙帶過或隨意發音。再者,當規定低聲只能被主祭自己聽見,柔和聲音只能被周圍人聽見,而清晰聲音則應讓所有在場者都能聽見時,這是指聲音使用的目的和意圖,而非實際達到的效果。
拉丁禮規並未考慮外在困難,如不尋常的噪音、教堂建築的大小,甚至是主祭的局限或體弱問題。那些對自己嗓音感到虛榮的人常犯的錯誤是在不必要的情況下大聲喊叫。因此,清晰聲音應根據環境調整,如建築物的不同大小、附近有其他神父正在舉行彌撒的祭壇等因素。即使低聲本意是只讓主祭自己聽見,在小型建築物中顯然也會被周圍的人聽到,尤其是當主祭擁有特別清晰傳播的聲音時。
那些反對使用低聲的人往往基於這樣的假設:安立甘禮儀法規要求每個字都必須讓全體會眾聽見。若確實如此,那麼就無需再進一步爭論此事。但那些願意接受教會經驗和智慧引導的人,至少會希望考慮羅馬公教的傳統,並願意比這裡所能討論的更深入地探討這個主題。
有些神父的聲音有缺陷,而其他人的發音始終不良,因此無論使用多大或多小的聲音,這種言說都令人不悅甚至無法啟發信徒。禮規並不為這些情況中可能存在的缺陷、不敬或疏忽提供任何辯解。相反,它們要求神父具備那些聲音不悅或無法啟發信徒的神父所缺乏的東西,即聲音訓練,或至少是聲音自律。禮規預設主祭是代表至高大祭司行事,以我們所知道的那種敬畏和尊崇之心,這種心態是他靈魂、身體和所有人性能力的特質。因此,在某些時刻聲音似乎不應該響亮或打擾人,而應該溫柔、安靜和充滿敬畏(即低聲),與所執行的祭司行為相符;正如在其他時候聲音將是勝利的、莊重的、響亮而清晰的(即清晰聲音);而在另外一些時候則是適度的(即柔和聲音)。
現代基督徒有喜愛噪音的名聲,他們要求高聲而非安靜的「禮文」並不一定是虔敬的表現。當聖徒的禱告與馨香的煙一同上升到上帝面前時,天上是寂靜的。聖經極為強調沈默的必要性。「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上帝。」東方和西方禮儀都同意將禮儀的某些部分私下誦讀。東正教信徒的普遍做法是在禮文誦讀時關閉祭壇前的皇門,使主祭在禮文期間既不被看見也不被聽見,而在西方禮儀中,聖餐祝聖禮意在以適合如此莊嚴場合的寂靜中完成。
「清晰聲音」是指要讓所有在場的會眾都能聽見,並且在很大程度上對應於那些應該由會眾詠唱或為會眾詠唱,或代表他們在莊嚴彌撒中詠唱的部分。低聲是指那些純粹是主祭在奉獻和祝聖與聖祭相關事物時所進行的祭司行為的部分。柔和聲音僅用於四個短語2,並且顯然是對清晰聲音的調整,以滿足以特殊虔敬表達某些不應私下誦讀的短語的需要。
拉丁禮規要求用清晰聲音誦讀的彌撒部分如下:(a)從彌撒開始直到奉獻頌,除了以下禱文外:Aufer a nobis、Oramus te、Munda cor meum、Jube and Dominus sit in corde3;(b)從一篇或多篇秘禱祝文的結束部分到聖哉經(Sanctus);©從感恩經(大祝謝文)結束部分到主禱文;(d)主禱文的結束句,「拯救我們脫離」(Libera Nos)、平安禮(Pax Domini)和羔羊頌(Agnus Dei);(e)從領主頌到最後的福音,除了求主悅納文4外。除了四個需用柔和聲音誦讀經文外,其餘部分以低聲誦讀。(當有信徒領聖體時,送聖體經當然要以清晰聲音誦讀。)此外,根據拉丁禮規,在歌詠彌撒中,主祭不詠唱,但在簡禮彌撒中要以「清晰的聲音」誦讀的經文,都應以「柔和的聲音」誦讀(有輔祭時,與輔祭一起誦讀),但「祝福文」除外,因為「祝福文」必須始終以清晰聲音誦讀5。
將上述規則應用於安立甘宗的禮儀並不困難,只要我們將英語彌撒按照章節視為與拉丁禮儀完全對等即可。但即使是平行對應的部分,也並非總是完全等同。我們中間的普遍習慣是為專用部分(除了秘禱祝文外)以及在《公禱書》中能找到的「常典」和「大祝謝文/感恩經」要用清晰的聲音誦唸,而其餘部分則使用低聲誦唸。然而,在「大祝謝文/感恩經」中越來越多地使用低聲誦讀的做法,從天主教傳統的角度來看確實顯得合宜,這一傳統同時體現在東方和西方禮儀中。
《公禱書》彌撒中與拉丁彌撒對應部分不完全相同的章節有:(a)求潔心禱文和律法的總綱,(b)為全教會禱文,©謙恭近主文,以及(d)已領聖餐感謝文。這些部分能否像拉丁禮中的對應部分一樣,被視為主祭在奉獻與祝聖此神聖祭獻相關事務時,所行的純粹司祭之舉呢?
我們可以懷疑「求潔心禱文」對禮儀的完整性而言是不是必要的。「律法總綱」是一個「或用此」的選項。因此,這兩者在歌詠彌撒中通常在詩班唱「入祭頌」時誦讀6。「謙恭近主文」和「已領聖餐感謝文」也是如此,並且普遍認為《公禱書》的禮規允許在只有主祭一人領聖餐時省略這些經文。「為全教會禱文」與「秘禱祝文」相似,但並非嚴格等同。上文所述使用低聲誦唸的理由(即低聲誦唸用於那些純粹司祭性質的經文)應該作為司祭決定何時使用,及何時不使用低聲的指引7。
我們的《公禱書》在誦唸的聲調的問題上幾乎沒有提供任何指引。在「關於教會禮儀」(Concerning the Service of the Church)中說道:
注意:在本書各項禮儀指引中,使用任何特定的聲調表達詞語,並非有意規定誦讀的音調或方式。然而,由於英語是我們的禮儀語言,我們應當以禮儀式的方式使用它。但,這並不意味著主祭應該朗誦而非自然地說話,但確實意味著他應該以飽滿、圓潤、開放的方式發音。他應當學習如何以能被聽見和理解的方式發音英語,同時充分展現其美感。在日常交談中,人們很少注意正確發音,許多神職人員在誦讀禮儀時從未超越對話式的方法。公眾演說者若以發音不良的日常交談方式說話,將無法讓人理解。
參見1939年阿爾昆俱樂部出版物《安立甘禮儀》,其中提供了七種當代英語聖餐禮儀,以供相互比較,同時列出了愛爾蘭和加拿大禮儀與1662年禮儀的差異。在這七種禮儀中,印度禮儀和錫蘭禮儀在使安立甘禮儀減少地方性特色並更具普世性的嘗試方面最為大膽。本導論中多次提及此書。↩
柔和聲音誦唸的四個部分:(a)弟兄們,請祈禱(Orate, Fratres);(b)整個三聖頌;©雖然我們不配(Nobis quoque peccatoribus);以及(d)三次重複的話語:主啊,我不敢当……(Domine, non sumi dignus)。↩
Aufer a nobis:求主除去我們的罪過,使我們能以清潔的心靈,進入至聖所。這都是靠著我主耶穌基督。阿們。
Oramus te:主阿,因著(在此供有其聖髑的聖人,以及)主所有聖徒的功德,求主恩予赦免我的一切罪過。阿們。
Munda cor meum:全能的上帝曾以火炭潔淨了先知以賽亞的嘴唇,求主現在潔淨我的心靈和我的嘴唇,因主的慈愛,求主屈尊,潔淨我,使我能相稱地傳報主神聖的福音。這都是靠著我們的主基督。阿們。
Jube and Dominus sit in corde:願主在我的心中和我的唇上,使我以應有和相稱的方式,傳報他的福音。阿們。↩Placeat:至聖聖三,願我當盡的本分與事奉蒙主悅納,求主俯允:這由卑微不配的我,在主尊威臺前獻上的獻祭,蒙主悅納,使其為我,並為一切代禱者,而成為主慈愛的贖罪之祭。這都是靠著我主耶穌基督。阿們。↩
參見「羅馬禮規」,XII, 1。↩
在1549年版《公禱書》中,「主禱文」和「求潔心禱文」似乎是在唱「入祭頌」的同時誦讀的。↩
在《禮儀與敬拜》(Liturgy and Worsbip)一書(第770頁及後續)中,一篇題為「禮儀中的靜默」的文章闡述了安立甘禮儀觀點的一種趨勢,值得研讀。↩